申请-考核”制是指院校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开展报名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机制,由考生按要求提交学术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等申请材料,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学校和学院对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初试(笔试),学院组织专家结合申请材料,对考生进行复试(面试等),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2022年华东理工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条件如下:
No.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No.2
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
3、具有同等学力者。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已被评聘为高级职称;
(3)近两年来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三篇以上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范围内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排名前2)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相关的科技奖励;
(4)工作单位委托培养(即报考类别为定向);
No.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No.4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77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在职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No.5
与报考专业相关的2位正高级专家的推荐。
No.6
本校教职工须经学院(部门)和人事处同意后方可报考。在提交申请材料时须出具“华东理工大学教职工报考在职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复印件,原件交人事处留存。
No.7
申请者须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的兴趣,具备突出的科研能力、创新意识和扎实的专业基础,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领域内已获得出色的科研成果。
No.8
申请者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未有不及格的必修课程。
No.9
申请者须得到所报考导师的同意。
No.10
拟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考生可查阅学院)。
(来源: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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