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博士报考资格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我校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
(三)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连续或累计达到 5 年以上,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
(四)满足教育博士各专业方向的招生条件:
1.“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方向的招生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包括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及高校的行政人员(高校双肩挑的干部需有组织部门的认定)。不招收高校各学科专业专任教师和班主任、教育行政机关和校外教育机构人员。
2.“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方向的招生对象为中小学教师以及教研机构的教研员。不招收高等学校教师、教育行政机关和校外教育机构人员。
3.“学生发展与教育”专业方向的招生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教师与工作人员(班主任、学科教师等)。不招收高等教育院校从事心理学科和思政学科教学的专职教师、教育行政机关和校外教育机构人员。
4.“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方向招收从事对外汉语教学及相关工作的教师。国家汉办专职教师、具有孔子学院(课堂)对外汉语教学经历者优先。考生所在的学校或教育机构性质不明确的,需由具有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书面证明说明其单位性质,经校内各招生单位审核认定。
(五)满足以下要求和相关招生单位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1.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需提供个人相关科学研究成果,同时提交 2 名同行专家推荐信。
2.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原则上申请者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
分及以上),或者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雅思 5.5分,托福 75
分;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 B2级;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 TOPIK4 级),其它语种参照执行。
如满足以下情况,可视为外语水平符合基本报考条件:通过报考单位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在国(境)外留学获得高等教育学历;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高级班)并获结业证书(有效期
2 年以内)。特级教师或具有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的中小学校长、老师可适当放宽对外语水平的要求。
3.达到校内各招生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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